快訊
即時
2026/03/14 10:29:00
屏東一名綠帽夫不滿在遊藝場上班的妻子外遇男客,交往2個月發生4次性行為,憤而提告向男客求償100萬元慰撫金。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人夫可獲賠合理金額應為30萬元,原本該由人妻與小王負擔各半,但出軌妻坦承相告後已賠償丈夫2000元取得原諒,小王仍須為共同侵權行為賠償人夫15萬元。可上訴。
熱門新聞
WBC經典賽
狗仔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