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消防局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警方轉報,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路口附近的停車場有救護需求。救護員抵達現場時,發現15歲少年正對家人施暴,包括47歲父親、母親以及12歲的弟弟。
救護員初步檢傷,父親右眼下方有撕裂傷、頸部抓傷及右手挫傷,母親與弟弟則為臉部受傷。救護員隨後將3名傷者送往林新醫院治療,3人送醫時意識清楚。動手的少年在過程中並未受傷,由第六警分局市政派出所員警帶回訊問。
警方調查發現,這名少年並非首次對家人施暴,少年曾有毆打父母的紀錄,其雙親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少年昨日的行為已構成違反保護令,警方在完成訊問與卷證製作後,依法將少年護送至台中地院少年法庭處理。
少年法庭值班法官訊問後,考量少年過往的施暴行為及本案情節,若將少年責付監護人帶回顯然不適當,無法有效防止衝突再次發生,或確保家庭成員安全。最終裁定將該名少年收容。全案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續行調查,並由相關單位介入輔導少年情緒困擾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