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方調查,這起事故發生在31日晚間約10時,位於國3北向416.9公里處。當時該路段正進行道路維修工程,57歲蘇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準備從工區缺口駛入主線。蘇男疑似變換車道不當,在切入外側車道過程中,撞擊行駛於內側車道的侯男轎車。事故造成蘇、侯兩名駕駛輕傷,侯男送醫治療,雙方均無飲酒情形。
侯男曝光的行車紀錄器顯示,事發現場因施工將兩線道縮減為一線道,環境昏暗。砂石車切出時,僅見一名交管人員揮舞指揮棒,並未採取封路措施。侯男指稱,由於砂石車燈光不明顯,且切入速度快,導致他反應時間幾乎為零。
部分網友指出,依據《高速公路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機具出入工區應有嚴格規範,且工程車不應從緩衝區段進出。
高公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回應,經查工區前方皆依規定設置警示標誌並公告降速。不過砂石車駕駛確實「未依照規定路徑駛離工區」,屬於違規行為。高公局表示將依契約開罰廠商,並要求廠商負起後續理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