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結婚她也在場!綠帽夫痛訴:明知已婚還回頭介入
判決書指出,阿成與小玲於2022年7月5日甜蜜結婚,怎料,新婚生活原本平靜,同年12月小玲竟與婚前在交友軟體認識的女子詩詩「再度連上線」。阿成痛訴,詩詩明知小玲已經結婚,兩人卻依舊頻繁通話、互傳曖昧訊息,還多次單獨見面、在詩詩家中共進晚餐,甚至一起跨年過節、互送禮物。更誇張的是,兩人竟然私底下發生多次接吻與性行為。
阿成更痛心表示,當初他與小玲結婚時,詩詩甚至還參與其中,沒想到如今卻回頭介入他人婚姻,讓他身心飽受巨大煎熬,憤而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向詩詩求償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小三辯稱遭「誘導訊問」 露骨對話流出:你跟阿成圓滿我撩得動?
對此,詩詩在庭上矢口否認,還企圖大打法律戰,質疑阿成提出的關鍵對話錄音「沒有證據能力」,主張當時是在她精神不濟的情況下,被「誘導」才會說出那些話。
不過,法官在勘驗兩人的對話錄音後發現,小玲當時明確對詩詩說「我們兩個上床是實情」、「你沒辦法否認我們有上床」,詩詩聽完則秒回「那是你要求我才做的」、「是你哀求我,我才答應的」,甚至還反問小玲「如果你跟阿成在性這一塊非常圓滿,我撩得動你嗎?」 露骨的對話直接戳破謊言,兩人關係顯然已遠遠超越一般朋友的分際。
看過配偶欄還照樣睡!法官開鍘:錄音有證據能力 判賠15萬
針對錄音的證據能力問題,法官認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通常具有高度隱密性,被害人舉證本就極為困難,且該段錄音並非以強暴、脅迫等侵害人格權的嚴重不法手段取得,權衡比例原則後,認定具備證據能力。
法官進一步指出,詩詩在對話中也多次提到,自己知道小玲已經結婚,甚至曾親眼看過小玲的身分證配偶欄,卻仍執意與對方發生親吻與性行為,此舉已嚴重破壞阿成與小玲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屬於故意侵害阿成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不過,至於阿成指控的每天聊天、單獨共進晚餐、送禮、共度情人節等行為,法官認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尚難認定已達到侵害配偶權的程度,因此僅就「接吻及性行為」部分判賠。新竹地院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後,日前判決詩詩應賠償阿成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