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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辯論/毒駕修法未投票遭質疑 沈伯洋再酸:蔣萬安對立院運作也不了解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今天與尋求連任的國民黨籍市長蔣萬安在首場電視辯論會正面交鋒。攝影李鍾泉

台北市長辯論/毒駕修法未投票遭質疑 沈伯洋再酸:蔣萬安對立院運作也不了解

台北市長選戰首場電視辯論會今天登場,台北市長蔣萬安指出,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立委沈伯洋昨在立法院未對毒駕致死處死刑的修法進行投票,質疑他站在加害者立場。對此,沈伯洋說,自己要收回稍早「蔣市長是不是有回來做立法委員的準備」這句話,因為蔣顯然對立法院運作也不是那麼了解;他同時強調,自己反對的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修法,強調毒駕、酒駕應重刑,但地方政府更應著重犯罪預防。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加重毒駕刑責,明訂毒駕刑期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累犯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死刑。民進黨團質疑倉促修法因此退席抗議,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投下反對票,前黨團總召柯建銘則棄權。
第二階段交互詰問中,蔣萬安首先表示,台北市警察局近年在毒品防制、查緝毒品成效上六都第一,自己也一再要求警察單位跨局處全面防制毒品;不過,他質疑沈伯洋2013年曾批評馬英九政府研議將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時,說出「酒駕預防性羈押?我比較贊成腦殘政客羈押」的言論,傷害多少因酒駕而破碎的家庭。
蔣萬安接著指出,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法,針對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重可處死刑,但沈伯洋人在立法院卻未參與投票。他批評,沈無論在酒駕、毒駕或廢死議題上,都站在加害者立場,而非被害者立場,質疑市民如何相信他未來擔任市長,能夠同理市民、捍衛市民權益。
沈伯洋回應時先反酸:「真的不好意思喔,就是剛剛我想說蔣市長是不是有回來做立法委員的這個準備喔,因為你都在問立法院的議題。」他隨即表示,自己可能要收回這句話,因為蔣顯然對立法院運作也不是那麼了解。
沈伯洋說明,昨天毒駕修法各黨都有提案,各黨提出五、六十個版本,行政院也有院版,反對的只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提案」,而蔣萬安是法律人,應該對比例原則很熟悉,「毒駕殺人本來就是死刑啊,這是現行殺人就是死刑」,毒駕致死刑度如何判斷,仍值得討論,且昨天修法已經出現「先毒後酒、先酒後毒」有不同評價標準的問題。
沈伯洋批評,在野黨執意在最後20分鐘丟出「最高機密版」,不經過討論就強行通過,對他而言反而只是選舉操作。他強調,大家都反對毒駕、酒駕,也都有重刑化思考,但這是中央進入司法的問題,地方政府該做的是「預防」,「預防勝於治療」。
沈伯洋進一步指出,若真要討論毒駕、酒駕,應該檢視現行警力執行臨檢是否有問題、校園拒毒教育是否足夠,以及能否在校園附近斷絕毒品來源。這些都是自己先前提出的政策,身為犯罪學家,對於防制犯罪有一套理論,也詢問過許多市民意見,思考如何落實執行,這才是地方政府首長該做的事。
蔣萬安追問,沈伯洋強調自己是犯罪學專家、具備相關專業,但身為首長,更重要的是願不願意傾聽人民聲音,而非展現專業的傲慢,無論民調或基層聲音,都顯示民眾對毒駕、酒駕深惡痛絕,質疑沈是否親自了解受害者及家屬的痛苦,以及他們多麼期待「亂世用重典」、加重刑罰,沈卻展現傲慢態度,一再強調各方面預防措施,質疑他如何有資格擔任首都市長。
對此,沈伯洋回應,交互詰問題目有限,蔣萬安卻只問他有沒有接觸被害人,「我以前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所以我對於被害人的心情、對於被害人的保護是我身體力行在做的事情。」
他說,過去為了保護青少年、協助他們回歸社會,還特別去學塔羅牌,希望打開青少年的心房;當時也接觸許多戒毒者,因此才會向外界說明什麼才是好的戒毒方式,沒想到卻被抹黑成「台北最大的藥頭」,對此感到可惜。
沈伯洋再次強調,毒駕、酒駕應該重刑,這沒有問題,但屬於中央立法範疇,行政院版本更為充分,也符合比例原則,不應拿修法作為政治攻擊,並反問:「為什麼地方政府該做的事情你不來討論?」
沈伯洋表示,這場是台北市長辯論會,應該討論的是如何防制校園毒品。他舉例,自己先前提出SBIRT機制,透過問卷及全面篩檢方式及早發現問題,這是其他國家成功的做法;至於酒駕,也應討論如何測定酒駕、採取何種法制,這些才是地方政府能夠著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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