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指出,小安與妻子蓓蓓感情原本相當融洽,蓓蓓則在台中一家科技公司任職,沒想到從2025年6月24日起,小安連續接獲不明來電,痛罵蓓蓓與男同事阿賢(化名)有染,甚至嘲諷他「被戴綠帽1年」、「家產要被花光了」。隨後小安更收到具名該科技公司的匿名信,隨信附上蓓蓓與阿賢在公司休息室用餐的照片,企圖徹底打碎兩人的婚姻關係。
小安帶著信件直接向妻子公司的主管Andy(化名)查證,Andy課長比對照片角度並調閱內部監視器後,發現照片是女員工A女(化名)偷拍,進一步追查更發現是一起集體陷害案,A女將照片傳給B女,B女轉交C女,最後由D女統整寫信、打電話對小安進行威脅。
主管對質當場道歉!開庭竟全盤否認大翻供
Andy課長事後將A、B、C、D等4人找進會議室坦白對質,4人當場承認「是一起做的」,事後也向蓓蓓及其父親道歉。不料,到了法院開庭時,4人卻當庭翻供,D女辯稱沒寄信也沒打電話,其餘3人則稱拍照地點在公共區域,是原告「自己過度聯想」,甚至搬出刑事不起訴處分書主張無罪。
法官審理後認為,主管Andy的證詞與相關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吻合,4人未經查證便惡意散布不實外遇謠言,還以公司名義通知配偶,主觀上已具備毀損他人社會評價的故意,且民事訴訟不受刑事不起訴限制。審酌雙方社經地位與經濟狀況後,認定原告求償金額過高,最終裁定4名女同事應賠償小安4萬元、蓓蓓1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