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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出去功課出爆多」給糖再加碼抄答案 狼師襲胸3年竟拿不起訴書圖洗白
女童最終情緒崩潰夜夜爆哭,家長才察覺異狀。示意圖

「講出去功課出爆多」給糖再加碼抄答案 狼師襲胸3年竟拿不起訴書圖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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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34:00最後更新 2026/10/12 17:34:21

記者:

馮茵

新北市樹林區某補習班邱姓副主任,先前因強行猥褻班上3名國小女童遭判刑7年定讞。事後又有另一名女童揭發,稱自己在安親班遭邱男長達3年伸出魔爪撫摸胸部及下體,經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認定性騷擾成立。邱男不服處分,以檢方不起訴及程序瑕疵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市府裁罰無誤,判決邱男敗訴。
判決指出,受害女童自國小3年級起至6年級間,在安親班內多次遭邱姓狼師伸出魔爪。邱男利用自身身為安親班導師的權勢,或以給予糖果、讓女童「抄答案」為利誘,要求撫摸其胸部及下體;若女童抗拒,邱男便硬將她拉到身旁隔衣摸胸,甚至將女童拉進女廁鎖門亂摸。
邱男更威脅女童「不能告訴別人」,否則將會出很多評量作業懲罰她,甚至將女童上記錄受害過程的筆記本扣留拿走。直到女童出現失眠、哭泣等情緒崩潰狀況,母親細心詢問下才揭發惡行,學校隨後安排5名老師關懷輔導,女童轉換安親班後情緒才逐漸平復。

法院認證「權勢性騷」狠打臉判敗訴

面對新北市政府性騷審議認定性騷成立,邱男提出行政訴訟,辯稱檢方先前已做出不起訴處分,且市府僅憑筆錄認定、未讓他充分陳述意見,調查程序存在嚴重瑕疵。
新北市府則抗辯,女童指證歷歷且該安親班有多名學生指控遭邱男摸胸,行政處分與刑事判決標準不同,認定屬實。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性騷擾事件具有場所隱密性與權力不對等性,採證標準相較刑事程序更為寬鬆緩和。女童對受害細節指述詳盡,且有母親證詞與校方輔導紀錄等補強證據;市府程序瑕疵業已補正,認定性騷成立合情合法,據此判決邱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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