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二度出軌 傳訊「從頭吻到妹妹」遭抓包
判決指出,阮男與黃女於2012年結婚,阮男2015年間即曾因與同事發生婚外情遭發覺,當時為挽回婚姻,於2016年簽下協議書,並於2019年重新簽署,約定婚姻存續期間若違反忠誠義務、與異性單獨出遊或交往,需賠償妻子5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不料,黃女去年3月間查看阮男手機,意外發現阮男自前年11月起,與IG擁有1.7萬粉絲的戴姓美甲師網美頻繁互動,兩人互稱「親愛的」,阮男甚至傳送「我都在床上把妳從頭吻到妹妹」等露骨訊息,戴女也回應「你就是變態 對我變態」。黃女更發現阮男曾包給戴女10萬元紅包,阮男在面對妻子質問時,也坦承與戴女發生過至少3次性行為,屬金錢交往關係。
黃女憤而委任知名律師賴芳玉提告,要求阮男依協議書賠償500萬元;同時認為戴女身為網美且阮男粉專有公開家庭照、車上掛有童鞋玩具等,不可能不知阮男已婚,依侵害配偶權向戴女求償50萬元。
名醫喊房貸沉重 網美稱「以為他單身」
阮男抗辯表示,自己雖為醫師、月入約40至50萬元,但其中多數為手術及臨床獎金,且獨自承擔每月近20萬元的房貸及子女私校學費,負債高於資產,500萬元違約金過高,請求法官酌減。
戴女則主張,兩人是在朋友聚會認識,阮男當時自稱單身並熱烈追求,交往僅4個多月、同遊5及6次,並未論及婚嫁。當阮男告知已婚後,她震驚心碎並立即斷絕往來,且現代社會離婚或未婚者眾,無法光憑車上有玩具或年紀即認定對方已婚,自己也是受害者。
法官判阮男給付80萬 網美免賠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阮男與妻子簽訂的協議屬於懲罰性違約金,阮男再次違約確實嚴重破壞婚姻信賴。惟考量阮男每月薪資結構、固定開銷及履約能力,若負擔500萬元恐影響家庭生活維持,依民法第252條規定將違約金酌減至80萬元,並自去年8月22日起計付年息5%之利息。
針對戴女部分,法官認為,阮男粉專追蹤人數僅約2千人,並非家喻戶曉之公眾人物;且婚外情者多半會隱瞞婚史,交往期間未查看對方身分證件亦符合常理,加上戴女獲悉後即封鎖斷聯,黃女無法舉證戴女交往之初即具侵害配偶權之故意,因此判決戴女免賠。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