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當場詢問汪吉秋:「里長你為什麼要撕人家的海報?」汪吉秋先以「謝謝」回應,隨後表示「那是我的地方」。記者接著追問:「產權是你的嗎?」汪吉秋則改口表示「我借的」。
記者進一步確認究竟是「借的還是租的」,並詢問是否有租約或相關證明,汪吉秋並未直接說明,只表示「等一下再說」,接著反問記者:「你去問她(林晏慈),他們是律師,找律師比較好。」
面對記者強調「因為你是當事人,就是要問你當初為什麼要撕海報」,汪吉秋仍未正面說明撕毀海報的原因。記者也提醒,當天既然剛好遇到他,希望能讓他針對遭指控一事說明、澄清。
汪吉秋最後僅表示:「待會我會過來,我先把東西拿回去放。」隨後便騎車離開現場。
據了解,這起爭議起因於龍淵里參選人林晏慈張貼競選海報及宣傳布條後,接連發現宣傳物遭人撕毀。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後,疑掌握汪吉秋出現在現場撕毀競選宣傳物的畫面,相關案件目前仍待進一步釐清。
值得注意的是,汪吉秋在面對記者追問時,主張張貼海報的圍牆「是我的地方」,但當記者進一步詢問產權是否屬於本人時,他表示是「借的」,至於究竟向何人借用、是否有租約或其他使用權依據,現場並未進一步說明。
林晏慈則認為,選舉應該回歸公平競爭,候選人可以張貼競選海報,支持者也可以協助宣傳,如果對張貼位置有爭議,也應透過合理方式處理,而非直接撕毀競選宣傳物。她也已針對相關事件報警,後續是否涉及毀損、妨害名譽或其他法律責任,仍待警方及司法機關調查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