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陳姓夫妻檔婚姻關係複雜,兩度離婚、再婚,陳女先是在三民區經營「甜心養生館」媒介性交易遭警方查獲;隨後夫妻倆又合謀,由陳男出面以照顧失能父親的名義,向勞動部申請聘僱一名越南籍女子來台。
檢警調查,這名越南女子抵台後就被帶往養生館三樓每日接客,店家並與她六四分帳,但女子賺取的部分性交易所得,全被陳女以償還31萬元債務為由扣光。期間,女子因拒絕男客不戴套的要求遭陳女痛毆,陳男還在旁幫腔飆罵。她不堪長期壓榨,最終請相熟男客幫忙撥打1955專線求救,全案才因而曝光。
法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店裡幫忙打掃的清潔工」,對性交易一無所知。但法官調查發現,陳男不僅親自辦理商業登記、拿老父當掛名負責人,甚至在店內小姐被施暴時在場助勢,顯為共同經營者。
法官認定,陳姓夫妻檔利用不法途徑牟利、敗壞社會風氣,且陳男犯後毫無悔意,依法判處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坦承犯行的陳女則應執行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