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當時沿辛亥路1段第一車道向西行駛,正準備前往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載送轉院病患。行經路口時,救護車依規定開啟警示燈及鳴放警笛。駕駛見前方車輛紛紛向左側閃避,判斷右側車道正在停等紅燈、由44歲陳男駕駛的小貨車亦會讓出空間,隨即逕行加速通過。
不料,救護車在穿梭車陣時,右側後照鏡與小貨車左側後照鏡發生劇烈碰撞,導致兩車後照鏡當場受損。
大安警分局獲報派員趕抵,經查救護車上當時僅有駕駛及副駕駛座2名救護人員,並無載送病患,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初步檢視,雙方駕駛均無酒味酒容,經徵得同意後未實施酒測,駕籍資料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