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
2026/08/19 17:02:00
新北一對夫妻結婚超過30年,原以為婚後生活和樂美滿,沒想到丈夫卻發現妻子偷吃前同事多年,還曾在汽車旅館等處發生多次性行為,為此憤而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人妻出軌前同事確實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界線,但因丈夫早在2022年12月間就已知悉妻子出軌,卻直到2025年10月才提告,已超過2年的求償時效,法院最終判處小王免賠,至於人妻則因在審理時認諾丈夫的請求,最終判賠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即時
2026/08/18 17:34:00
新北市20歲男子阿倫(化名),與前女友香香(化名)交往期間,看見女友在租屋處上半身赤裸,竟然趁對方背對跪趴未注意之際,偷拍裸照傳送到群組供好友「分享」,後經女方發現,不但戀情不保,還遭報案提告,新北地院一審判處阿倫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拍攝用手機宣告沒收。

國際
2026/08/03 14:46:00
韓國清州市爆出驚人性醜聞!35歲的國民力量黨籍前清州市議員崔榮中(최영정,音譯),涉嫌在長達1年的時間內,多次向一名國中女學生購買性服務,不僅在車內及汽車旅館發生3次性關係,還逼迫對方拍攝並傳送裸照。雖然崔男矢口否認,辯稱「不知道對方未成年」,但警方隨後打臉指出,受害者當時甚至是穿著校服與他見面!法院認定其有滅證之虞,於7月30日正式核發逮捕令將他收押,警方更進一步擴大調查,驚爆恐怕還有其他未成年少女受害。

即時
2026/07/14 17:08:00
台中科技公司男員工與已婚女同事發展不倫關係,露骨對話全曝光!男方不僅傳訊「寶貝,我愛妳」、「我喜歡弄妳」,甚至大膽稱「手指頭可以讓人升天」,還要求人妻提供裸照。丈夫怒告求償80萬元,地院認定兩人關係已逾越正常交往分際,侵害配偶身分法益,判男方賠償精神慰撫金26萬元,可上訴。

即時
2026/06/24 10:36:00
高雄一名原服役於海軍二五六戰隊的朱姓前中士,2023年間透過女性仁友認識當時年僅13歲、仍就讀國中的少女,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交往期間,朱男多次與國中妹車震、上摩鐵開房,還要求少女自拍裸照傳給他看,一審被依違反兒少法及與未成年人性交等4罪重判,他上訴大打感情牌,辯稱將少女「視為老婆」,懇請法官網開一面改判最輕刑度,但被二審冷打臉駁回。

國際
2026/06/17 17:50:00
2023年3月,韓國一名員警在賣淫突擊行動中,拍了一名裸體女子,不過女子要求刪除照片,遭執勤男子拒絕,後來女子發現,照片竟被傳到一個由15名突擊隊員組成的群組,認為自身基本權遭受侵害,因此提告求償5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04萬元);對此,法院二審時判定國家應向女子賠償830萬韓元(約新台幣17.3萬元)。

即時
2026/06/10 11:39:00
台南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因為和一名男子發生感情糾紛,就利用Messenger發私訊給7個人,指控男子的老婆小香(化名)外遇劈腿偷吃,甚至還拍過裸照、外流出去。小香得知自己被散布謠言後相當生氣,雖然小花沒有公開散布小香的隱私,但小香知道小花的造謠之後還是很生氣,一狀將小花告上法院。

即時
2026/06/10 11:35:00
台南41歲王姓女子因與已婚黃男有感情糾紛,竟上網創設多個假帳號,連續向7名網友惡意爆料黃男與配偶高女都有婚外情,甚至冒用高女前夫名義,狂傳高女的露點私密照。台南地院日前審結,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

即時
2026/06/01 11:31:00
女星薔薔(林嘉凌)的親妹妹林嘉珍(薔妹)與中國籍同性伴侶「阿順」的跨海婚變風波越演越烈!面對薔妹日前反擊控訴她曾當陪酒小姐、被包養等言論,阿順今日深夜再度於社群平台毀滅式開撕,暴怒列出「8大罪狀」反擊,不僅痛批遭到「騙婚騙孕」、財產被霸佔,更驚爆薔妹將她的「裸照視頻」傳給父母,害母親當場崩潰罹患嚴重焦慮症,雙方醜聞正式鬧上法庭!

即時
2026/05/21 13:31:00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數位科技設計學系楊姓教授,遭控在課堂上頻繁使用裸露女性照片,大談A片、女生小褲褲,甚至在攝影課要求女學生「跳到男同學身上」或「坐大腿」供他拍照。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成立,楊提告抗罰,一審曾勝訴被撤銷,但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定,楊男言行逾越學術自由合理範圍,讓學生處於受壓迫、不友善的學習環境,判決楊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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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4:29:00
基隆一名男子與人妻發生一夜情後,竟趁對方入睡期間偷拍裸照,之後不僅在社群平台公開羞辱女方,還以「散布裸照」為由勒索金錢、恐嚇對方繼續與自己發生性行為,直到人妻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全案才隨之曝光。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性影像及違法利用個資罪,判處男子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恐嚇部分則判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即時
2026/05/12 06:45:00
嘉義一名人妻小玲(化名)在於網路通訊軟體 WeChat 結識暱稱為「比」的黃姓男子,兩人不僅多次線上露骨聊天,甚至互傳裸照與自慰影片,黃男更曾主動邀約合意性交。小玲老公阿志(化名)發現後憤而告上法院,儘管黃男辯稱該帳號並非其本人使用,但法官透過交叉比對黃男在 IG、LINE及交友網站的照片特徵,認定黃男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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