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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連午餐都吐出來!北檢潑屎翁9萬交保 法院提「3大禁令」免羈押
台北地檢署遭潑大便。翻攝畫面

法警連午餐都吐出來!北檢潑屎翁9萬交保 法院提「3大禁令」免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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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8 12:23:00最後更新 2026/10/28 12:25:09

記者:

李依璇

73歲男子陳鐵城昨日清晨提著2桶自身糞便前往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法院大門外潑灑,再將預藏的桶子甩進北檢大廳,臭味頓時瀰漫至高樓層辦公室,多名法警連午餐都無法進食。台北地檢署訊後認定陳男涉犯強制、毀損公物等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今(28日)凌晨審理後,認定陳男犯行與強制罪構成要件不符,裁定9萬元交保並責付給兒子,隨後辦妥手續離開。
據調查,陳鐵城曾為台北市知名夜店股東,多年前因股權糾紛與前連襟鬧翻,他懷疑對方動用任職檢察官的弟弟濫權控告他,因而屢次在博愛特區拉布條抗議,曾因至該檢察官住處潑漆及張貼辱罵海報被判刑。
陳男昨日移送北檢時,一落車即大喊「這就是我們黑暗的司法!濫權栽贓!」甚至大聲宣稱「我愛清德更愛台灣!」等語;直到凌晨辦妥交保準備離去時,誘因發現裁定書未拿而折返,途中見到值班保全與法警,態度突然放軟,駐足舉右手敬禮連聲致歉,直呼「歹勢,不是針對你們」,隨後才拄著拐杖簽名離去。
法官審理後指出,陳男雖獲交保,但為防止再犯,當庭諭知三項禁令:第一,禁止在台北地院、台北地檢署、法務部、高等檢察署及司法院門口舉牌抗議或辱罵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第二,不准再對上述機關有潑灑穢物、潑液體、撒冥紙或衝撞等行為;第三,若違反上述禁令且經檢察官聲請羈押,陳男必須同意接受羈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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