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監獄風雲大逆轉!王令麟獄中爽拿特權、送干貝醬海景房  高院二審改判「全部無罪」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資料圖/攝影林煒凱

監獄風雲大逆轉!王令麟獄中爽拿特權、送干貝醬海景房  高院二審改判「全部無罪」

mirror-daily-logo

2026/10/01 10:55:00最後更新 2026/10/01 10:55:18

記者:

馮茵

曾任台北監獄副典獄長、綠島監獄典獄長的蘇清俊,被控於2013年、2014年收賄,讓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在獄中享有特權,檢方2015年依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起訴23名被告,台北地院一審判蘇清俊16年、王令麟2年2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逆轉改判蘇清俊、王令麟無罪。

行賄干貝醬、總統套房 享受「總裁級」待遇

調查指出,蘇清俊2012年3月間擔任北監副典獄長期間,涉嫌收受王令麟賄賂,交代昔日部屬祖興華繼續照顧王令麟。檢方還查出,王令麟曾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水果、干貝醬等禮品,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還贈送SK-II青春露、牛排給祖興華,讓自己在獄中仍享受舒適待遇,甚至在監所圖書管理室批閱東森集團的公文,使用個人專屬剃頭刀,幫弟弟王令僑喬舍房。
一審審理期間,王令麟痛批檢察官抄家式偵辦,起訴草率,還稱「20年來起訴他的檢察官都官運亨通」,他否認犯罪,稱批公文是利用休息時間,電動剃頭刀也不是他一人專用,是因頭皮長癬才特別買的。

二審仍不認罪 否認行賄

二審王令麟仍不認罪,辯稱因祖興華常常幫受刑人加菜,自己是基於報恩的心情,才會請託秘書Costco買牛排報答,他還表示,當時他已經獲准假釋,沒有行賄的動機。
案件審理4年多,直到2019年才一審宣判,北院判決,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11年8月,北監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宜蘭監獄前典獄長吳載威、台北看守所前秘書柯書宇、柯妻吳珮瑜等3人均無罪。
行賄的幫派分子池泳霖(改名池燿廷)、羅為德、高寶勝等12人,各判1年2月至2年6月不等,1人死亡公訴不受理;王令麟與其秘書胡曉菁各判2年2月。

高院逆轉改判 全部無罪

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王令麟、胡曉菁、池燿廷、羅為德全部無罪。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