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察日報》報導,廣東深圳一名江姓男子與同鄉共同租住在一處高樓住宅。今年5月8日中午,兩人吃完飯收拾碗筷時,江男為了省事,竟隨手將吃剩的豬排骨從17樓陽台往外丟。
由於該樓層距離地面約50公尺,下方正好是人行道,當時李姓女子與友人剛好經過,結果高速墜落的豬骨頭直接砸中李女頭部。李女當場頭暈目眩蹲坐在地上,頭部更是不斷流血,同行友人見狀立刻報警並通報救護人員到場。
警方到場後查扣涉案豬骨頭,並展開調查。李女則送往經醫院檢查,發現李女頭部右後方出現一處約2公分長、1公分深的傷口。司法鑑定結果認定,李女傷勢屬於輕微傷。江男則是在丟完排骨後便直接出門上班,完全不知道樓下有人因此受傷,直到5月10日遭警方逮捕。
檢方指出,江男明知住宅下方有人行通道,仍從高樓拋擲豬骨頭等物品,已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且實際導致路人受傷,情節並非輕微,已構成高空拋物罪。法院最終依高空拋物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