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3女還創群組 家長發現提告
判決指出,姚男於2021年擔任高中合唱團指導老師時,先看上女學生A,展開熱烈追求後兩人交往,姚男也經常帶A回家發生關係,之後姚男又喜歡上合唱團裡另外兩名女學生B、C,同時與兩人確認戀愛關係,離譜的是,B、C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也知道A才是姚男的正牌女友,但她們完全不在意,甚至與姚男成立群組大聊戀愛話題。
一次邀3人過夜 偷拍洗澡影片
四人行關係維持到2023年暑假,C的母親察覺女兒行跡有異,之後從她的手機發現與姚男等人的聊天內容,憤而提出告訴,全案因此曝光。
檢警勘驗姚男手機,發現裡面有他與A、B、C的性愛影像,甚至看到他在2022年8月某日一次邀約3人到家中過夜,分別偷拍她們的洗澡影片。
但其中B向檢警證稱知道姚男會拍攝性影像,並表明自己心甘情願,不願提告,A則堅持提告。
檢方針對偷拍洗澡部分,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姚男,但因3人案發時均年滿16歲,有性自主決定權,檢察官認定姚男未違反3人意願,此部分處分不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他4年6月,另判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與部分被害人和解 二審獲減刑
案件上訴後,二審高院認定姚男犯5個罪,其中部分犯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酌減刑度,今改判姚男應執行3年2月徒刑,可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