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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高中合唱團當後宮?狼師劈腿3女學生「還創群組」 二審仍遭重判
高中合唱團老師劈腿3女學生,還偷拍性愛影像,一二審遭重判。示意圖/AI生成

把高中合唱團當後宮?狼師劈腿3女學生「還創群組」 二審仍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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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4:04:00最後更新 2026/09/22 14:04:22

記者:

馮茵

新北市某高中合唱團姚姓男老師,被控利用教師身分,同時與3名女高中生交往,甚至建立群組私聊,直到家長發現訊息內容,憤而提告,姚男的誇張行徑因此曝光。檢方查出,姚男與3女都曾發生性關係,甚至偷拍性愛、洗澡過程,法院一審依妨害性隱私等罪判姚男4年6月、10月得易科罰金,上訴後,因姚男與部分被害人和解,高院減刑改判3年2月。可上訴。

劈腿3女還創群組 家長發現提告

判決指出,姚男於2021年擔任高中合唱團指導老師時,先看上女學生A,展開熱烈追求後兩人交往,姚男也經常帶A回家發生關係,之後姚男又喜歡上合唱團裡另外兩名女學生B、C,同時與兩人確認戀愛關係,離譜的是,B、C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也知道A才是姚男的正牌女友,但她們完全不在意,甚至與姚男成立群組大聊戀愛話題。

一次邀3人過夜 偷拍洗澡影片

四人行關係維持到2023年暑假,C的母親察覺女兒行跡有異,之後從她的手機發現與姚男等人的聊天內容,憤而提出告訴,全案因此曝光。
檢警勘驗姚男手機,發現裡面有他與A、B、C的性愛影像,甚至看到他在2022年8月某日一次邀約3人到家中過夜,分別偷拍她們的洗澡影片。
但其中B向檢警證稱知道姚男會拍攝性影像,並表明自己心甘情願,不願提告,A則堅持提告。
檢方針對偷拍洗澡部分,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姚男,但因3人案發時均年滿16歲,有性自主決定權,檢察官認定姚男未違反3人意願,此部分處分不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他4年6月,另判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與部分被害人和解 二審獲減刑

案件上訴後,二審高院認定姚男犯5個罪,其中部分犯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酌減刑度,今改判姚男應執行3年2月徒刑,可再上訴。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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