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14歲少年3年性侵5少女!交保戴電子腳鐐還「帶妹同居」 鬧翻竟亮私密片要挾
18歲青年3年內性侵5名未成年少女,保釋期竟「帶受害者同居」還以私密片要挾。示意圖/取自Freepik

14歲少年3年性侵5少女!交保戴電子腳鐐還「帶妹同居」 鬧翻竟亮私密片要挾

mirror-daily-logo

2026/08/18 13:41:00最後更新 2026/08/18 13:41:36

編輯:

許苡晴

新加坡一名現年18歲的青年,在短短3年間連續對5名未成年少女伸出魔爪,即便已經落網保釋,竟還頂風作案,將其中一名受害少女帶回家同居,兩人鬧翻後更以散佈親密影片威脅對方。被告11日在法庭上承認性侵未成年者、偷竊、未成年駕駛等13項罪行,全案將於9月1日宣判。

魔爪伸向身邊人!從派對惡行到網遊獵豔 3年殘害4未成年妹

根據《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自14歲起便開始犯案,他在2022年10月於自家公寓舉辦派對,趁同齡少女醉酒嘔吐之際,將對方強行帶入桑拿房指侵並發生性關係,隔年8月又透過網路遊戲結識一名13歲少女,交往期間3度發生關係。到了2024年3月,他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15歲少女,兩人僅交往1週便在房間內發生關係,同年7月,當時16歲的他更連續3天指侵另一名15歲少女。被告於7月8日首度落網,警方在其手機內查獲79部色情片及30張猥褻照,他於隔日獲准保釋。

交保戴電子腳鐐也沒在怕!帶妹回家同居 鬧翻竟亮私密片要挾

令人震驚的是,被告在保釋期間完全不知悔改,於2024年12月再次結識第5名14歲受害少女,並於隔年3月交往,期間頻繁發生關係還暗中偷拍影片。被告於2025年4月被正式控上法庭,雖然被戴上電子監控裝置並實施宵禁,但第5名受害少女竟在此期間直接搬入他家同居。直到同年11月兩人感情破裂爆發財務糾紛,被告竟拿交往時偷拍的親密影片要挾對方還錢,惡行因而曝光,警方於12月29日再度將他逮捕,並在他的電腦中另外查獲4部色情片。

身陷37項指控認了13罪!法官怒令提交報告 9月正式開判

被告至今共面對37項控狀,於8月11日開庭時承認了其中13項罪行,包括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者、抵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偷竊及未成年駕駛等,其餘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法官目前已指示控方提交改造訓練報告,全案延至9月1日正式下判。為保護受害者及考量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依當地法令媒體不得揭露任何足以識別受害者與被告身分的資訊。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

您即將進入之內容
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 本網站已於各限制級網頁依照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之規定標示。 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請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 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 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