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油有問題 高層竟核准當贈品送出
起訴書指出,福壽公司台中港廠副理黃俊豪在6月11日後,已從中聯公司人員處得知廠內「健味香油3L」係以315桶槽問題油品調合製成,且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6月16日,公司員工提出「贈樣品領用申請單」,欲將2組產品送給下游廠商作為贈品。
檢方查出,黃俊豪明知油品可能有問題,仍在6月18日核准申請,讓不知情員工領出產品,再交給下游廠商。黃俊豪偵訊時也坦承,6月11日已知道苯駢芘超標,並供稱這2瓶樣品就是提供客戶推廣產品使用。
不只送人 問題油還持續出貨販售
起訴書另揭露,福壽公司部分人員在知悉問題油品超標後,仍未立即停止出貨、回收或通報,反而持續將問題油製成的產品,繼續出售給下游廠商及消費者。檢方認定,相關人員以隱瞞重大食安危害的方式,讓不知情業者及民眾誤認產品符合安全標準,福壽公司因此取得逾531萬元的貨款。
檢方認定董事長洪堯昆、總經理趙文強、協理顏貽鉉涉及販賣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及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黃俊豪則涉犯將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作為贈品罪嫌。起訴書強調,苯駢芘超標油品依法不得製造、販賣,更不得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相關責任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