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公布301條款新關稅 台灣被列10%「優惠組」
美國總統川普在去年推出的全球關稅制度,而後遭到最高法院否決後,改依循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採取最終行動,針對60個經濟體未能實施並有效執行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的規定,對其加徵關稅。今日白宮新聞稿公布,針對60個遭調查的經濟體,將實施的新關稅稅率。
關於台灣的部分,內容提到若台灣產品適用的最惠國(MFN)關稅低於10%,則最惠國待遇(MFN)關稅與第301條關稅合計為10%;若該產品的MFN關稅高於或等於10%,則適用的301條款關稅應為零。公告也指出,除了台灣,還有歐盟、日本、韓國、瑞士等地的商品,在履行有關禁止強迫勞動進口有給予承諾,或採取行動製定適當措施。
另外獲得10%關稅的國家還有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英國以及千里達及托巴哥。
中國、日本、南韓 關稅稅率為12.5%
至於中國,因被視為禁止措施不足的國家,則適用12.5%的較高稅率。至於日本、南韓與瑞士,如果現有關稅稅率低於12.5%,則合併稅率為12.5%;但現有關稅稅率為12.5%或更高,則不徵收新的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