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翻氣窗偷現金 再砸學生會保險箱
判決指出,陳男早在2026年1月便先到寶雅文心山西店行竊,徒手拿走兩個七合一行動電源、藍牙耳機、寶可夢公仔、頭戴式配件及氣泡水等商品,拆掉外包裝後未結帳便離開。
同年8月,他將目標轉向校園,兩度翻越勤益科大青永館學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氣窗,從抽屜內偷走2萬5000元及4萬100元現金。隔月又攜帶鐵鎚、鑿子及木槌闖入台中科大學生會辦公室,直接敲開保險箱,偷走6000元現金後逃逸。
中興大學4社團接連遭殃 MacBook、電競筆電全失竊
2025年11月底至12月初,陳男再把目標鎖定中興大學雲平樓,多次利用不明工具開鎖侵入社團辦公室,短短兩天內接連光顧辯言社、資訊社及新聞社。
他先後偷走一台Apple MacBook Pro、4台筆電、兩台底片相機、3捲彩色底片及現金。其中MacBook Pro、兩台Acer筆電及部分相機、底片已由警方查扣發還失主,但兩台電競筆電及部分財物至今仍下落不明,法院因此宣告沒收犯罪所得,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
前科累累仍不停手 法院:另有多起竊案待審
法院審酌,陳男已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佳,正值青壯年卻不思以正當方式取得財物,反而接連鎖定校園犯案,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也破壞校園安全與社會秩序。
法官指出,雖然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且部分贓物已追回返還被害人,但始終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因此依7件加重竊盜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另1件普通竊盜罪判3月,均得易科罰金。不過,因陳男另有多起竊盜案件仍在偵審中,法院未一併定應執行刑,待所有案件確定後,再由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