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台版「#MeToo」運動期間,擁有16.7萬粉絲的「雪羊」透過臉書指控陳姓副教授長年性騷擾,並痛批他在山岳圈早已惡名昭彰、有多名受害者。台師大校方依媒體報導校安通報,並視為檢舉案交由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期間陸續接獲多名在校生、畢業生及校外人士申請調查。經過性平會調查小組抽絲剝繭,發現陳永龍不僅言語騷擾,更涉及多起性侵害。
課堂開黃腔傳訊騷擾 在家強吻女大生
判決書揭露,台師大性平會調查,陳永龍2023年4月至6月間,在線上課程及戶外活動時對碩士班學生開黃腔,包含發表「男性去健身房都是在看妹,幫助心血管擴張」等言論,甚至在戶外活動模仿「小狗舔水」等性暗示舉動,讓學生感到極度不舒服。此外,他在2011至2012年間,主動探詢一名已畢業女學生的交往私生活,在對方禮貌婉拒並劃清界線後,仍不斷傳送個人行程、祝賀生日及詢問隱私等不受歡迎訊息。
更扯的是,陳永龍在2010年底邀約一名他校就讀的女大生至家中,竟冷不防拉住女方手腳限制行動,強行抱住並要求對方閉上眼睛,隨後不顧女方掙扎閃躲強吻得逞。台師大性平會認定,強吻行徑已該當刑法強制猥褻罪,屬於性侵害行為,因此校方在2023年8月底決議依《教師法》將陳永龍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辯稱冒失一吻 質疑法律溯及既往
陳永龍不服遭剝奪教職,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校方調查程序超過法定期限、調查小組成員未全部外聘,且訪談過程流於偏頗。針對強吻事件,他雖曾在校方調查時寫下書面坦承是「酒後使她過度驚嚇」、「冒失的一吻」,但在訴訟時又辯稱女學生說詞矛盾,且短暫碰嘴唇不算猥褻。他更質疑,部分行為發生在2010年,校方卻用現行的《教師法》予以終身解聘,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法官認定程序合法 強吻已構成強制猥褻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性平法規定的2個月調查期為訓示規定,且台師大實際上在受理後2個月內就完成了調查報告,程序完全合法;而調查小組成立於新法實施前,當時並未強制要求全部外聘,成員亦具備性平專業素養。
對於強吻事件,法官認為陳永龍自己已在書面陳述中坦承相關行徑,不顧他人掙扎強吻,已嚴重侵害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確實符合強制猥褻與性侵害定義。至於法令適用部分,校方做出終身不得聘任的裁處,符合確保學生安心學習環境、維護師道典範的公益目的。北高行認定,陳永龍身為人師卻違反專業倫理,台師大與教育部認事用法俱無違誤,因此判決陳永龍敗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