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室瞬間變廢墟!消防局認證「電氣因素」起火
根據判決書記載,這起意外發生於2024年11月2日。萬姓女子當天上午離開位在林口的住處前往公司開會,當時家中僅有一台型號為 MD-1214B 的東元除濕機正在運轉。沒想到當晚6時許返家,竟發現屋內發生大火,雖然火勢已熄滅,但主臥室內的家具、寢具、家電及大量衣物已被燒毀或遭濃煙燻黑。
經過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認定起火點就在臥室,且起火原因為「電氣因素」,起火物正是該台東元除濕機。
萬姓女子主張,東元電機作為商品製造人,應確保機器在正常使用下不會自燃,因此向東元電機索賠財物損失、住宿費用及懲罰性賠償金。
東元辯「使用 20 年應換新」 法官打臉:安全不能打折
東元電機在法庭上辯稱,該型號除濕機是2005年至2006年間製造,距今已使用約20年,認為萬姓女子沒有定期回廠保養,且使用超過10年就應該更換新機。此外,東元電機更質疑,除濕機已燒到看不出品牌,且火災可能是屋內其他電源線破損短路造成,並非機器本身有缺陷。
法官審理後認為,東元集團所屬的服務公司在案發後曾派員帶回機器,服務單上已註記「機種 MD-1214B」、「已確認底盤符合原設計」,證實起火的確實是東元產品。
法官強調,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商品符合「合理期待之安全性」,除濕機設計上本就有自動運作功能,消費者外出時開啟並非不當使用。
針對東元電機強調的「機齡過老」抗辯,法官認為東元並未提出證據證明該機器有特定使用年限,且不能因商品老舊就推諉其基本的安全性。法院最後依據公證公司的理算報告,扣除物品折舊後,判決東元電機須賠償萬姓女子68萬7,313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