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起單純的命案,而是一場由68歲的老翁陳登科親手導演的「客廳大屠殺」,死者正是陪伴他大半輩子、為他生育子女的糟糠妻簡美珠。
客廳裡的血色料理刀
陳登科與簡美珠結褵超過40年,子女都已成年,但夫妻倆晚年感情不睦,曾2次離婚又再結婚。2018年5月中旬,兩人為了上次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問題大吵,再次協議離婚,簡女不堪其擾搬出住處投奔女兒。5月25日上午,陳登科越想越氣,一早就打電話給老婆,要求幫他買早餐回家,不料簡女聽話照辦,卻步上了不歸路。
「這間房子是我賺來的!妳一毛錢也別想拿!」簡女一進門,陳登科的怒吼聲就在客廳迴盪,她早已習慣了丈夫長年的暴躁與言語暴力,只冷冷地轉過身準備走回房間,沒想到這份無視,卻成了點燃惡魔心中殺意的最後一根稻草。
陳登科暴怒之下,一個箭步衝進廚房抓起了沉重的料理刀,衝上前精準地砍在妻子的後腦勺上,簡女連慘叫都來不及發出,便重重跌倒在客廳地板。
看見妻子倒下,陳登科並未停手,他跨坐在妻子身上,像是一台失控的砍殺機器,料理刀瘋狂地揮舞,接連在妻子的頭頸部留下了深可見骨的砍痕,血流如注迅速染紅了客廳的磁磚。為了防止妻子的呻吟引來鄰居注意,陳嫌甚至用滿是鮮血的雙手,死死摀住妻子的口鼻,直到她瞳孔放大,徹底失去掙扎。
冰箱底層的冰封怨魂
殺了人後的陳登科沒有一絲驚慌,他將妻子的遺體拖進浴室,在狹小的空間裡,料理刀與鐵鎚撞擊骨骼的聲音持續了整夜。
他以極其熟練的手法,將結髮妻子肢解成了7大塊,甚至割開她的軀幹,將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脾臟、胃、腸道等臟器逐一割下來,分別用塑膠袋及麻布袋盛裝後,放進客廳內冰箱最底層冷凍櫃,其他屍塊則裝進2個行李箱內。
為了防止屍體迅速腐爛發臭,陳登科還外出到建材行買來大量石灰粉,像是在製作標本一般,將石灰厚厚地灑在每一塊屍肉上。
處理完這一切後,陳登科拉上窗簾,大搖大擺地走到街角雜貨店買了幾瓶米酒。接下來的兩天,他就在這間藏有妻子屍肉、冰箱裡冰著內臟的血腥凶宅裡,伴著屍臭,一口一口地喝到爛醉。
眼看母親離家整天都沒回來,陳男的女兒在25日晚間返家尋母,但陳登科哄騙她「你媽媽中午就離開了」,即使女兒眼尖看到地上血跡,陳登科仍以「我割自己,自殘」呼攏女兒。
不料隔天傍晚,陳登科自己跌倒撞傷頭,打電話告知女兒要求叫救護車,女兒騎機車趕到時,剛好看見父親已坐上救護車前往醫院,她想起昨天地板上的血跡,內心忐忑,鼓起勇氣再進屋內察看。
惡魔的冷笑與法庭審判
女兒一進門,就發現屋內陳設跟以前不一樣,上到二樓後,看見陳登科房間旁的次臥床墊竟然是立起來的,床墊後方還有1個沾滿血跡的白色麻布袋,她輕輕按壓麻布袋外側,觸感柔軟,察覺有異,內心的不祥預感越來越強烈,只能提起袋子前往最近的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在警員協助下打開布袋,她全身顫抖,看見的竟是母親殘破的遺容。
全案在法庭審理時,陳嫌的辯護律師試圖以「酒醉意識不清」、「老年精神精神疾患」為由爭取減刑。然而,承辦檢察官與法官當庭駁斥: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如何能如此精準地進行分屍?如何懂得利用石灰吸水除臭?又如何能冷靜地將內臟分類冰存?
雖然桃園地院在一審時,以手段殘忍、罪無可逭判處陳登科死刑,但全案上訴到高院二審時,法官考量陳登科年事已高,且經鑑定患有重度憂鬱症及大腦皮質萎縮,因此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則於2020年12月駁回上訴,判決陳登科無期徒刑定讞,讓這個殘忍的殺妻分屍魔逃過一死,失去至親的痛苦仍留在家人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