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士林地檢署指派重大刑案專組林思吟主任檢察官、陳姿雯檢察官與士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檢察官核發拘票將周嫌拘提到案後,同步指揮警方發動搜查,昨晚於士林區平菁街一帶山區尋獲已腐化為白骨的鄭女遺體及犯案繩索,今日中午相驗完畢。
惡人先告狀 10萬賤賣凶車滅證
據了解,死者鄭女過去曾是宜蘭連鎖檳榔攤老闆娘,外型亮麗且待人熱心,她與周男透過網路交往2個月並同居,後因經濟壓力與瑣事頻生口角。鄭女於8月16日向妹妹透露分手意願,不料當晚與周男上陽明山談判後便慘遭勒斃棄屍。
案發後鄭女妹妹曾詢問姊姊下落,周男卻惡人先告狀,向妹妹誆稱是吵架後鄭女不聯繫,嗆聲要家屬「別再來問」,甚至先下手為強向警方報案女友失蹤,並將鄭女生活用品打包全扔給鄭女妹妹。
此外,擁有強盜、恐嚇等多項前科的周嫌,更連續數日開車在淡水、三芝繞行企圖混亂行跡,並在5天後以10萬元將犯案車輛賤賣至桃園滅證。
檢方認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 今晚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複訊後認定,周嫌因口角糾紛涉嫌於今年8月16日晚間勒斃鄭女並棄屍,涉犯刑法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重大。由於殺人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周嫌案發後有混亂行跡、賤賣車輛等湮滅證據之事實,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串滅證之虞,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已裁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