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賊現場爆私刑衝突 監視器 1小時還原過程
檢方調查,2025年4月11日凌晨3時許,賴男潛入火鍋店行竊,保全警報觸發後,張邵棠與友人趕回現場,雙方爆發激烈衝突。賴男指控遭球棒攻擊、熱湯燙傷雙手,甚至被限制離開長達約1小時,事後還被逼簽下100萬元本票。
法院審酌監視器與醫療紀錄,認定兩人確有以強暴方式限制行動,但傷害部分已與被害人和解撤告,因此不再另論罪。
警政署長之子涉刑案 張榮興:不護短、尊重司法
案件曝光後,警政署長張榮興曾發表聲明,強調兒子已成年,「應自行承擔法律與社會責任」,他本人從未介入案件偵辦,也絕不護短,並表示尊重司法調查與法院最終判決。
法官指出,雖被告主張是因抓竊情緒失控,但以球棒與熱湯方式控制對方行動長達約1小時,已構成強制行為,判處拘役55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