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起性騷擾案件發生於2025年1月7日上午8時許,當時小賴駕駛觀光遊覽車載著旅客遊玩東海岸,期間見倩倩單身一人搭車,便主動邀請她坐在駕駛座旁的座位。不料,當天上午10時至下午3時15分許,遊覽車從豐濱鄉石門洞站開往新社梯田站途中,小賴竟趁著倩倩閉眼休息、毫無防備之際,多次伸出右手拍打她的左胸,甚至直接伸手觸摸搓揉其左胸大吃豆腐。倩倩驚醒後驚覺遭到性騷,事後氣得直接向警方報案提告。
否認強制猥褻!運匠噁喊「只有趁機吃豆腐」
小賴應訊時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犯行,但坦承有去觸碰倩倩的胸部,辯稱「只是趁機吃她豆腐,沒有對她施用強暴脅迫恐嚇」等語。檢方偵查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審態度大逆轉!達成調解獲緩刑2年
花蓮地院一審審理後,依犯性騷擾罪判處小賴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萬元。案經上訴,花蓮地院二審法官審酌,小賴事後已與被害人倩倩達成調解,且持續按時給付調解金,加上小賴目前轉任臨時搬運工,高中畢業,每月收入約3萬多元,家中還有生病的父親需要照顧等一切情狀,認為他經此教訓應知警惕,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