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產投資名義非法吸金 連恩師也中招
根據判決書,賴冠翟自2014年至2017年間,利用自己在房地產業建立的成功形象,向親友、地方民眾及熟人宣稱投資房地產能在短時間內獲得高額回報,藉此大規模募得高達2億5000餘萬元資金,但實際上這些全是非法吸金。為了吸引更多資金,賴冠翟還開出遠超一般行情的條件,曾標榜「投資100萬、25天獲利45萬」,年利率換算下來高達657%,遠遠超過國內法定上限16%。
由於賴冠翟製造成功企業家的假象,再加上曾資助母校發展體育、熱心公益,因此許多昔日師長都對他深信不疑,陸續參與他所稱的房地產投資計畫,未料卻淪為受害人。法院統計,本案至少有30名被害人,投資金額從數十萬元、數百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其中更有被害人砸下1200多萬元後血本無歸,過半被害人至今仍未取回本金及利息,損失慘重。
案發後棄保潛逃 化名南逃屏東躲藏
非法吸金案件遭檢警查獲後,賴冠翟還棄保潛逃,並於2018年間化名為「沈文」躲到屏東恆春,並在這段期間重操舊業,宣稱是來自新加坡的律師及建築師,打造出專業人士形象來取得當地民眾信任,接著又打著教育公益、校園慈善及推動校務發展等名義接近當地學校,對教師、家長以投資機會為由募資,再度吸金逾2000萬元,禍害20多人。
「房仲金童」早有財務缺口 遭逮後終坦承犯行
賴冠翟畢業於羅東高工機械科,對外自稱考上政大法律系,他在2012年間回到宜蘭羅東發展後,陸續成立房仲及地產開發公司,營造成功人士的形象,還連續2年捐款母校240萬,更因此獲選優秀校友,但法院事後查出,當時表面風光的賴冠翟其實早已出現龐大財務缺口。經檢警長期追查後,賴冠翟終於在2025年底落網,他遭逮後也對犯行坦承不諱。
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賴冠翟以房地產投資為名,長期向社會大眾吸收資金,已構成《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另外,其在犯案過程中亦涉及偽造有價證券,因此依相關罪名論處。
法官指出,賴冠翟違法吸金金額超過2億5000萬元,犯罪所得逾1億元,不僅造成多名被害人重大財產損失,也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與經濟安定,助長社會投機風氣。法院最終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及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賴冠翟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1億3000多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