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劉韋廷在臉書發布貼文,指出黃大煒過世的消息曝光後,跟他相伴20多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發表聲明,表示對於未來相關事務由黃大煒姐姐及委任律師處理一事,無法認同。然而,劉韋廷看到新聞後,心中感觸很深,20多年並不是短暫的戀情,而是人生中將近1/4個世紀的歲月。
劉韋廷表示,黃大煒創作音樂、舉辦演唱會,在面對人生高低起伏的過程中,Vicky都始終陪伴在他的身邊,「相信對於黃大煒今天所留下的一切成就,Vicky一定也曾付出過許多心力與青春」。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說,不管兩個人在一起多久、不論感情多深,如果沒有結婚,在法律上終究不是配偶,就沒有法定繼承權。
換句話說,如果黃大煒沒有透過遺囑、生前贈與、保險受益人指定或其他傳承規劃來保障Vicky的權益,那麼未來遺產的分配,Vicky恐怕將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劉韋廷指出,可能很多人會以為,「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法律應該會保障我吧?」但法律保護的不是感情,而是身分,愛情可以走20年,但法律只看有沒有那一紙婚約,或有沒有事先做好規劃。
劉韋廷說,很多人覺得談遺囑很觸霉頭,但如果生命有一天突然畫下句點,大家應該要去思考,「我們最在乎的人,是否真的能夠得到我們希望給他的保障?」他認為遺囑不是死亡的文件,而是留給家人的最後一封家書,在生前把事情安排好,留下來的人才不會因為財產而產生誤會、衝突與遺憾。因為真正的愛,不是在離開後讓對方去爭取權利,而是在離開前,就替對方把權利準備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