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警分局調查,4日下午2時許,埔鹽所警方在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施男時,對方駕車駛入死巷後拒絕受檢,隨即突然倒車衝撞員警企圖逃逸,所長陳國銘遭車輛撞擊受傷,右腿臏骨骨裂,仍忍痛對空鳴槍1槍示警,防止嫌犯持續危害現場員警及民眾安全。
同行趙姓警員見狀立即持警棍擊破車窗,將施男拉下車壓制逮捕,過程中手部也受到擦傷,警方事後對施男進行唾液毒品檢測,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陽性反應,依妨害公務、毒品與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施男涉犯毒駕及衝撞警察等重大犯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施男先前雖曾遭通緝,但已主動向檢方報到並獲准易科罰金,持有歸案證明,難認有逃亡之虞;此外,本案毒駕部分目前僅有初步篩檢結果,施男也無酒駕、毒駕前科,且坦承肇事並表達和解意願,因此裁定無保請回。
地檢署對此表示,施男涉嫌毒駕並衝撞執勤警察,造成所長骨折重傷,檢方認為羈押理由仍有進一步審酌必要,待收到完整裁定理由後,將儘速提出抗告。
警員執勤受傷,縣長王惠美及警察局長陳世煌相當關切,案發後立刻前往醫院慰問受傷員警,肯定員警面對危險仍堅守崗位、果斷執法的精神,並指示全力協助後續醫療照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