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後座的妻子看到罰單後哭笑不得,隨即將這張荒謬的罰單拍照PO網,委屈直呼:「嗚呼,難道我是危險物品?!以後誰還敢載老婆出門?會不會太扯了」。該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大批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歪樓留言:「老婆是危險動物不是物品」、「警察應該是感同身受」、「這求生欲真的是零」。
對此,轄區警方坦承疏失並表示,經重新檢視影像,該名騎士確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2項「紅燈右轉」,依法應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之所以會出現「載運危險物品」的內容,是承辦同仁在製單過程中系統操作疏失、誤植法條所致。
警方強調,目前已主動函請交通局裁決中心更正,並會重新製作正確的通知書寄給違規車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