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要千金提告指出,她的父母都是地方知名人士,與丈夫結婚10年、育有4名子女,丈夫是在岳父母的用心栽培與引薦下,才有今天的成就,她則是在家庭與公司管理上都極力支持丈夫的學業與事業。不料,丈夫竟在去年接受酒店性招待,又與就讀EMBA期間結識女董座同學爆發婚外情。
千金表示,丈夫與女董座因共同擔任陽明交大EMBA校友聯誼會正、副會長,竟借此機會,在去年6月下旬至7月初,短短12天內密集前往嘉義某酒店過夜10次,期間不僅共進晚餐,還在公共場合高調地互摸左大腿、臀部及肩膀,極為親密曖昧,丈夫甚至將3支名貴手表寄放在女董座保險箱,顯示兩人關係非比尋常。
針對人妻指控,具有博士學位的藥廠女董座在庭上極力撇清,辯稱自己與政要女婿歲數相差13歲,互動就如同一般姊弟,且他從未表露已婚身分,自己是直到被告了才知道他並非單身。至於3只價值不菲的名表,她也辯解是因對方與妻子鬧離婚搬離住家,基於多年友誼與信任,才幫忙代為保管。
對於女董座辯解,法官傳喚人妻的政要父親到庭,他證述每次出席地方活動,都會大方向親友介紹女婿,且女婿對外都稱呼他「爸爸」,手上也都帶著婚戒,地方上均知他已婚。
法官根據人證物證認為,女董座早知對方有配偶,卻仍有親密肢體接觸與密集過夜行為,已嚴重逾越普通朋友的社交分際,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安全,情節重大,判她與人夫應連帶賠償40萬元給正宮。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