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汽車駕駛在Threads上分享一段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駕駛綠燈直行,經過市場周邊路口時,前方機車騎士突然在斑馬線前緊急煞車,禮讓站在斑馬線上闖紅燈的路人先行,還點頭致意指揮他們快過,之後才又繼續往前騎。
原PO表示,明明綠燈,你卻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讓我很困擾,直言「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補充,原本想追上去告訴騎士「不能這樣」,但因有事才作罷,如今有點後悔沒這樣做,因為當時他反應及時未釀災,若是他人可能就是一場悲劇。他也質疑這一案例中,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要不要因為禮讓被罰?若他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的肇責?認為這值得令人思考。
這段影片引起超過117萬網友觀看,引起熱烈討論,認為「在車道上無故『驟然停車』或急煞,屬於危險駕駛行為」、「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這種行為叫做『三八假賢慧』」、「綠燈為什麼要讓」;也有網友指出「法規應該是當路人踏上斑馬線的時候就要停,路人違規跟肇事是事後再看責任」、「現在法規是行人在斑馬線上,沒禮讓都會被罰6000元」。
根據《TCPB局長室》2023年7月1日的貼文顯示,關鍵就是行人穿越馬路時,汽車前緣(機車前輪)不能進入行穿線,且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不能少於「3公尺」,如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鍰提高到新台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