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看到持股被列為「注意股」或「處置股」,難免心裡一沉。尤其碰上股價急跌,明明想趕快賣出停損,卻可能因撮合時間拉長,只能盯著交易畫面苦等。
這套制度近期引發市場討論。連立委王世堅也直呼,處置股制度源自30多年前,當時的市場規模、交易速度與科技環境,和現在已大不相同;如今股票下跌時,投資人卻可能面臨「完全賣不掉」的窘境,因此批評制度已成為台股的「流動性殺手」,主張全面檢討分盤交易限制,把自主停損的權利還給投資人。
他認為,若市場需要降溫,可以研議參考國際市場的盤中暫停交易機制,短暫冷卻後再恢復撮合,而不是動輒讓股票分盤交易十多天。證交所則表示,各國市場制度不同,但將配合台股交易環境變化,持續檢討處置制度。
證交所聽到了,今(3)日宣布,8月10日起正式調整注意暨處置制度。對一般股民影響最大的第一項,就是股票被「關禁閉」的時間大幅縮短。
過去,股票第一次或第二次以上被列為處置股,處置期間均為10個營業日。新制實施後,不論第一次或第二次以上遭到處置,期間都縮短為5個營業日。
若股票在計算是否達到處置標準的期間內,同時因當沖交易比重過高而被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處置期間則由原本12個營業日縮短為7個營業日。
換句話說,多數處置股的限制期間大致砍半,股民交易受到限制的時間也會跟著縮短。
第二項改變,是撮合速度明顯加快。
先前處置股可能約每5分鐘才撮合一次,限制較嚴格者甚至約每20分鐘才撮合一次。股民送出委託後,常得盯著畫面苦等,等待期間市場價格可能早已出現明顯變化。
新制上路後,除變更交易方法股票,以及變更交易方法且採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者外,其餘受處置股票原則上都改為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
雖然仍無法像一般股票一樣快速成交,但至少不必再等5分鐘或20分鐘,投資人買進、賣出或停損時,等待撮合的時間將明顯縮短。
第三項調整與千元以上高價股有關。
舊制度規定,當日收盤價超過1,000元的股票,最近6個營業日第一天與最後一天的收盤價相差100元以上,就可能觸及這項注意交易標準。但對股價本來就高達1,000元或2,000元的股票來說,100元的價差占股價比重不算特別高。
新制改為,當日收盤價超過1,000元、未逾2,000元,6個營業日收盤價起迄價差要達300元,才可能符合這項標準;收盤價超過2,000元、未逾3,000元,價差門檻則提高為450元。之後股價每提高1,000元級距,價差標準再增加150元。
千元以上高價股未來不會只因6個營業日前後的收盤價相差100元,就觸及這一項注意標準。不過,若符合其他異常交易條件,仍可能被列為注意股。
至於8月10日新制上路時,仍在處置期間的股票,也會立即適用新規定。若依照新制應處置5天或7天,且屆時已達規定天數,將從實施日起解除處置;若當時只處置3天,則要繼續處置至滿5天或7天為止。
證交所也將建立定期檢視機制,原則上每半年檢討一次,依照國內外市場情勢與交易環境變化,評估是否需要再次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