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高雄一名從事殯葬業的男子阿全(化名)與妻子麗麗(化名)於2014年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以為一家四口的生活幸福美滿,然而阿全卻在2024年間發現妻子結識同行男子小明(化名)後關係逐漸密切,還常常一起外出。阿全在同年9月6日透過手機定位追蹤麗麗行蹤後,更發現妻子出現在高雄某汽車旅館附近,而且還看見小明的車子,又在9月16日於楠梓某餐廳發現2人約會用餐。
更離譜的是,麗麗為了掩人耳目,竟利用蝦皮平台的聊天功能和小明私訊傳情,只見雙方以「寶貝」互稱,而且還充斥著多段露骨對話,包括「我覺得你有一個厲害的地方就是硬得很快」、「你真的讓我很有自信」、「我這一輩子目前最喜歡最喜歡的男人」、「我真的很喜歡做這件事」、「中午過後做比較容易高潮」等語,甚至還提醒彼此「打完要記得先刪掉」,偷情對話多達200多頁。
阿全表示,雖然攤牌後曾聽麗麗保證不會再與小明聯絡,但2人依然故我,全然不顧及他與一對子女,他後來又在2024年10月間發現麗麗和小明在某醫院病床邊手牽手緊緊相依。身心俱疲、大受打擊的阿全直批,小明明知麗麗是有夫之婦,卻仍發展婚外情,不法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過,麗麗卻辯稱阿全在未經她同意之下就在手機裡安裝定位軟體、取得對話紀錄,已屬違法取證,同時否認與小明有不當關係,反控阿全長期監控其行蹤、尾隨甚至發生衝突,導致其生活與工作都大受影響,她甚至曾為此聲請保護令以保障生命安全,最終於2025年3月25日正式離婚。
至於阿全聲稱定位到汽車旅館的指控,麗麗則表示,其實是阿全尾隨小明從殯儀館到該社區附近的巷弄並攔截小明的車子,甚至撂人圍毆小明、砸壞其車子,導致小明受傷後報警提告,與阿全所稱的「抓姦2人在汽車旅館」一事完全無關。另外,小明則主張他與麗麗因為平日時常見面、相處甚為熟識,所以傳送訊息時也不會特別斟酌用語,日常對話都經常以開玩笑的方式溝通,未料卻遭阿全大做文章。
橋頭地院審理期間,檢視麗麗與小明在蝦皮平台上的對話紀錄,發現2人不僅頻繁互稱親密稱呼,也多次出現涉及性行為與情感表達的訊息,包括「我愛你」、「你是我這一輩子目前為止最喜歡最喜歡的男人」、「對待這份感情我一直非常小心」等語,而且還會互道早晚安、頻繁關心彼此生活,互動宛如熱戀中情侶。
法院也指出,小明和麗麗還有在醫院內牽手、依靠等親密行為,已明顯逾越朋友界線,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信賴與圓滿,構成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考量阿全為大學肄業,現經營汽車保修廠、生命事業,每月收入約7至8萬元,名下有房地各1筆,汽車2輛、重型機車2輛;麗麗為高職畢業,從事殯葬業,月收入約3萬元,名下無不動產,有汽車3輛;小明為大學畢業,目前從事臨時工,每月收入約2萬7400元,名下無不動產,有汽車1輛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小明與麗麗須連帶賠償阿全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