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潘男受綽號「阿華」之人委託,向萬男追討150萬元債務,去年10月10日凌晨,潘男夥同潘姓友人駕駛租賃車,埋伏在南港CITYLINK立體停車場6樓。
當萬男與女友看完電影現身取車時,兩嫌隨即駕車橫切攔阻,潘男手持43公分長的柴刀,另一名潘男則持木棍,不顧車內還有其他友人及未成年人,先是瘋狂揮打車窗玻璃致碎裂,隨後對下車躲避的萬男展開追擊。萬男在停車場內遭兩人圍攻,頭部慘中3刀、尾椎1刀,當場鮮血直流,直到萬男不支倒地驚呼「快沒意識了」,兩嫌才駕車逃離現場。
案發後,南港分局迅速組成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與車辨系統鎖定行蹤。警方發現,潘姓主嫌案發後悠哉前往忠孝東路一段某髮廊,想再次「染髮」閃查緝;警方獲報後破門而入,潘嫌見警方現身,頂著尚未沖洗的染劑狼狽落網,另名潘姓共犯隨後也向警方投案。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兩嫌持利刃砍殺頭部要害,具備明顯殺人意圖與預謀,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士林地院認定,2名潘男與萬男並無深仇大恨,主因是受託討債,動機旨在「教訓」而非索命,雖萬男雖頭部縫了17針,考量傷勢多為皮膚撕裂傷,未傷及顱骨或內臟,加上兩嫌在被害人逃回車內後便收手離去,難認有殺人犯意。
法官審酌兩嫌已與被害人針對傷害部分達成和解,被害人亦撤回傷害告訴,最終依「共同恐嚇危害安全罪」量處兩人各4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