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慘了!影射馬郁雯「陪睡」 新北市府認定性騷最高罰10萬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影射馬郁雯「陪睡」換消息,遭新北市府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合成畫面/姜永年、林煒凱攝)

蔡正元慘了!影射馬郁雯「陪睡」 新北市府認定性騷最高罰10萬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馬郁雯過去擔任記者期間,曾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案,遭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影射用「陪睡」換消息。根據新北市府最新裁決,蔡除了業務侵佔罪之外,還被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新北市社會局說明,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據新北市府調查,2024年9月10日,蔡正元以自身帳號在社群軟體 Facebook發文,內容提及「她說已經經營這個檢調關係7年以上」、「她經營檢調的是什麼樣的關係」及「有沒有像丁允恭的陪睡關係」等言語公開影射馬郁雯。
調查指出,隔天蔡正元又在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掛》說出,「你這7年裡面一定有金流、我跟你擔保」、「第一個一定有金流,我說句不客氣話:有沒有陪睡覺?你做…問問看…怎麼可能…7年餒,有沒有王8000的關係,問清楚嘛,不然怎麼,哇,資料那麼容易拿,這關係沒有親密到一定程度,誰會給你這麼重要的事,令人憤怒嘛」等語。
調查提到,馬郁雯職業為記者,揭露新聞本就是職責,蔡正元身為前立委,具有實質影響力,擔任政論節目來賓,卻未經查證就在YouTube的網路政論節目上惡意抹黑;甚至節目圖卡、照片都指名是馬郁雯,對馬人格、工作造成極大影響。
時事評論員李正皓在社群表示,「這只是前菜」,接下來馬郁雯會對蔡正元提起正式法律訴訟求償,「聽說蔡正元坐牢很無聊,偶爾讓他出來開庭透透氣,讓大家看看性騷犯的近況。」
對此,新北市社會局表示,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事件被害人可於知悉事件發生後向事發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經警方調查後,再移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審議會審議,決定性騷擾事件成立與否。
新北市社會局指出,若經認定成立案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涉有權勢性騷擾則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社會局提醒,現今網路及社群媒體已成為每個人的日常,呼籲每個人都應謹言慎行,特別是對性或性別議題,更應顧慮性騷擾言行對他人造成身心、日常生活的影響,也避免自己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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