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妻子小宜(化名)婚後育有3名子女,卻沒想妻子接送孩子上下學時,和學校的體育老師越走越近,最後發展成了婚外情。兩人至少發生2次性行為,私下的對話親密,論及性行為之喜好、細節,甚至如何吃事前或事後藥避孕等情為討論,更提及雙方各有配偶或女友,此段婚外情如何維持或何時應停止。直到2023年11月,丈夫無意在妻子的隨身碟中發現這份出軌的對話截圖,才驚覺自己被戴上了綠帽。
原告指出,阿雄身為原告子女的體育老師,理應很清楚小宜是一名人妻,卻還發展成婚外情,並提出兩人的親暱對話如:「我會像那天直接把妳抱起來」、「一直問妳舒不舒服嗎」、「雖然我們第一次約會就發生」、「我也努力不把妳當家長」、「不然我應該會更…色吧,因為我有點S,妳會喜歡嗎」、「妳就是跳上來就對了」;甚至後來還討論避孕藥的情況,如:「我想說吃了事後,這段時間是有避孕效果的嗎」、「我買的這個是第二代的,只有一顆,五天內都來得及,然後說效果比較好」,足以證實雙方有性行為等親密關係之對話,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關係之分際與界限。
審理時,阿雄坦承與小宜曾在溫泉旅館大戰,但辯稱是小宜藉著他擔任其子女教練時屢次主動示好,才關係逐漸親密。而小宜邀他在外吃飯,阿雄覺得兩人身分怕被人誤會,才商議去汽車旅館用餐吃飯,就一時「情感流動」鑄成出軌的大錯。阿雄表示,他和小宜來往時還未婚,之後也向女友坦承反省獲得原諒,又稱自己已依人夫要求辭去教職,還支付了違約金,再加上母親罹癌、父親需要他扶養,又有老犬要就醫,現況無力負擔人夫提出的求償金。
不過,人夫駁斥了阿雄的說詞,指出阿雄配偶的社交平台上不乏兩人奢華的生活,衣著精緻、配戴高級腕錶及首飾,至高級餐廳用餐,看演唱會等,還在開庭前出國旅遊2次,甚至買來卡地亞(Cartier)鑽戒求婚,對於阿雄無力負擔的說詞存疑。法官審理全案相關證據後,判定阿雄的行為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嚴重,判賠4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