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今天在庭上聲稱,他因為駕駛座椅背遭溫男狂踹,在過去曾被乘客攻擊的陰影下,擔心遭受攻擊,因此將車輛停在台64快速道路的路肩,隨後下車打開後座車門,待溫男緩緩坐起後,「拉著他的外套」讓他下車,隨後並將他推向路肩,因為當下擔心他出事,認為路肩是「安全地帶」,才會有此舉動。
不過庭上也提示林男在案發後打電話給母親的通話音檔譯文,在對話當中,他曾告知林母「客人發酒瘋」、「把他拖下車」、「拖到橋下」等內容,林男也辯稱,當下之所以會用「拖」這個字眼,主要是因為自小跟母親都是用台語溝通,而當下也因為思緒混亂、恐慌,因此無法使用精準的用詞。
對於林男的說法,審判長也當庭「撂台語」提出質疑,他認為「拖」與「拉」在台語的說法完全不同,若如林男自稱,從小就用台語跟母親溝通,理應可以很自然形容當時對溫男所做的動作,此外,審判長也詢問,他所稱的橋下,是否是指上方的環狀線高架軌道,因為這個說法與溫男遭輾斃的地點恰巧吻合,不過林男則是解釋,當時是要對母親說「拖到橋上」,因為緊張才誤稱「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