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狂打53通未接來電 深夜仍不罷休
判決指出,高男與被害人原為男女朋友,兩人於2025年10月分手後,高男因對分手不滿,竟反覆以通訊方式騷擾對方。根據檢方調查,10月31日高男以未顯示號碼撥打16次,11月1日再打18次,11月2日又打19次,另有1次顯示高男身分的來電,3天累計54通未接來電,其中53通為未顯示號碼。
除了連續來電,高男還密集轉接語音信箱。11月1日凌晨0時40分起,短短1個多小時內多次留下語音;11月2日凌晨更從0時15分一路持續至1時51分,短時間內接連傳送訊息,讓被害人生活受到嚴重干擾。
33次語音轟炸前女友挨告 法院判刑2月
檢方指出,高男坦承曾以未顯示號碼撥打電話及留下語音訊息,相關說法也與被害人證述及手機截圖相符,因此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認為,高男與被害人分手後,仍違反對方意願反覆騷擾,使被害人陷入不安、痛苦,嚴重影響正常生活,行為並不妥當。法官審酌高男供稱只是想與前女友「說清楚、講明白」,雖坦承犯行,但未賠償被害人,考量其沒有其他前科等情狀,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月,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