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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吸毒獲緩起訴遭質疑包庇 劍青檢改聲明「戒癮治療非安全下莊」
北檢檢察官劉忠霖持毒遭臨檢。翻攝畫面

檢察官吸毒獲緩起訴遭質疑包庇 劍青檢改聲明「戒癮治療非安全下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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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1:23:00最後更新 2026/10/16 11:24:14

記者:

李依璇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忠霖涉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獲緩起訴處分,引爆社會高度關注,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在臉書發文,重砲質疑法務部「包庇遮醜」、讓涉案檢察官「安全下莊」。對此,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日(16日)發聲指黃國昌言論混淆視聽、煽動對立,若非愚蠢無知就是惡意帶風向,甚至呼籲黃國昌回歸柯文哲過去主張的「將吸毒者當成病人而非犯人」之科學理性精神。
針對黃國昌指控檢方給予緩起訴是包庇自家人的說法,劍青檢改在聲明中指出,台灣推行緩起訴戒癮治療政策已超過18年,一般「初犯」施用毒品者能獲得緩起訴戒癮治療的比率超過70%;若扣除已在監執行、羈押、另犯暴力重罪、重病或拒不認罪等特殊人口後,獲得緩起訴治療的機會更高達近80%。
劍青檢改強調,獲得緩起訴戒癮治療的唯一考量,是被告是否有意願並同意「全程配合、全額自費」,這項標準絕不會因為施用者的職業、貧富或貴賤而有差別待遇,因為成癮者本質上需要的是醫療介入與治療,與其身分背景無關。

批抨擊者愚蠢無知 緩起訴監督比直接送關更嚴格

對於黃國昌抨擊給予戒癮治療是「讓被告安全下莊」,劍青檢改怒批此言論「若非愚蠢無知,就是惡意煽動對立」。
聲明解釋,緩起訴被告必須在最長2年的監督期間內,全程自費進行門診治療,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驗尿;一旦期間內有任何違規或採驗陽性,就會被依法撤銷緩起訴,依然必須送進勒戒所觀察勒戒或入監服刑。劍青檢改表示,戒癮治療比起直接觀察勒戒或入獄,反而多了一段極長的管制與監督期,完全不是外界誤解的「安全下莊」,痛批黃國昌連帶汙蔑了台灣運作多年的公衛制度。
劍青檢改在聲明中「點名」柯文哲過去的反毒立場來回嗆黃國昌,呼籲黃應回歸民眾黨標榜的「科學、理性、務實」。
劍青檢改引述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在2018年擔任台北市長時的公開致詞,柯當時曾強調:「因為我是醫生,大家要改變觀念,把吸毒的人當成『病人』,而不是『犯人』」、「成癮問題單靠司法或警察抓人是沒有用的……透過醫療處遇才能真正降低再犯」。
劍青檢改最後強調,台灣需要走向更安全、更有醫療人權且能有效降低再犯率的犯防與公衛政策,不應縱容惡意汙蔑與製造對立。任何試圖激化仇恨、分化社會的政客言論,都應該被社會共同唾棄與譴責。

法律實務界與基層檢察官觀點碰撞

本案除了引發政治與法界對槓外,法律實務界也有不同聲音,律師李欣庭今日也提出質疑,指出劉忠霖曾任「緝毒專組」檢察官,知法犯法且遭查獲後拒絕供出毒品上游,極不合常理,質疑背後是否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等職務犯罪,並號召民眾向北檢告發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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