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漢堡是胡女與張男交往期間,由胡女飼養的貓咪,後來2人分手,貓由張男繼續飼養,但張男因搬家緣故,先將漢堡交給葉男幫忙照顧,後續再通知胡女去將貓領回。
不料2024年3月間,胡女將貓領回時,竟然發現貓咪尾巴被用橡皮筋綁起,造成損傷壞死,緊急送醫後,為了避免傷勢感染向上蔓延及系統性併發症,只好進行手術將貓尾切除,胡女也隨即向警方報案提告。
葉男後續向警方坦承犯行,張男則並未參與。葉男辯稱,因為漢堡半夜會與自己飼養的貓玩,吵到女友睡覺,才會用橡皮筋綁住貓尾巴「看牠會不會乖一點」。葉男後續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法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罪,判處葉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沒想到葉男獲得輕判竟毫無悔意,竟還提出上訴,新北地院日前合議庭再次宣判,法官當庭送他4個字:「上訴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