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組一/阻斷請款威脅廠商 恐嚇取財180萬元
「義竹二期案場」土地開發階段,莊松暉擔任總經理特助期間,得知承攬廠商急需資金周轉。莊松暉於2022年間暗示廠商須打點上級長官,開口索取1,500萬元,並表明若不配合將阻撓後續請款。廠商被迫同意分期給付500萬元,並於高鐵台南站當面交付180萬元現金。莊松暉隨後將款項化整為零,分次存入銀行帳戶以規避金融機構的大額通報機制。
模組二/墊高機電工資5561萬 牛皮紙袋裝鈔票磚
「義竹二期EPC統包工程」案,王力耕、莊松暉與謝文偉利用自訂嚴格審查規範排除競爭對手,護航F公司以9億3,000萬元得標。承攬過程將地方事務處理費隱藏於「機電工資」項目,刻意墊高採購工程價格5,561萬元。
下包商張男自2022年底至2023年11月間,分5次提領現金,每次以橡皮筋將每10萬元綑綁成疊、裝入牛皮紙袋,在工務所餐廳交付謝文偉,共給付2,990萬元回扣。相關款項由王力耕收取955萬元,莊松暉與謝文偉各收取855萬元。
模組三/技術服務費包裝回扣 135萬美金跨國匯款香港帳戶
「義竹二期案場」與「龍江案場」太陽能模組採購案中,王力耕與莊松暉自訂吻合中國大陸太陽能模組代理商公司條件的審查規範,並安排陪標廠商營造競爭假象,護航代理商H公司得標。被告等將回扣以「技術服務費」名義納入採購報價,墊高整體採購成本。
H公司負責人陳女及總經理連男依指示,將美金27萬0,831元與98萬5,370元匯入王力耕之香港滙豐銀行帳戶,另將美金9萬0,321元匯入莊松暉的香港滙豐銀行帳戶。三筆款項總計美金134萬6522元。
模組四/律師教導串證滅證 高鐵站簽假契約包裝金流
檢調於2025年11月發動搜索後,莊松暉選任的黃姓律師於台北松山辦公室召集被告與涉案廠商開會。黃律師透過LINE傳送「顧問費」、「私人間借貸」、「合作投資」等三大防衛說詞,指導被告編造事由掩飾2,990萬元金流,並傳送「如果發現真的還是會告,我們都要刪除」等訊息。
莊松暉隨後製作內容不實之「勞務工作承攬契約書」,並將簽署日期倒填至2023年3月16日,由莊松暉與張男在高鐵台南站車上完成簽署與蓋章,藉此包裝金流以應付司法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