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廠商索千萬 護航得標抽取鉅額回扣
本案三名主要被告分別是台泥綠能前總經理特助莊姓男子、資深專案經理王姓男子及副理暨工地主任謝姓男子。
檢調查出,莊姓被告於2022年至2025年間,以總經理特助身分向嘉義義竹漁電共生案場(嘉謙綠能)的某下包廠商恐嚇,聲稱若不配合給付1,500萬元,後續可能無法順利請領工程款,導致該廠商被迫同意分三期給付500萬元,並已先交付180萬元。
莊姓、王姓與謝姓等3名被告,另以協助訂立較嚴格審查規範的方式,護航義竹案場特定廠商得標。得標下包廠商張姓被告隨後將回扣費用隱藏並墊高為工程費用後進行投標,並於得標後分期給付2,990萬元回扣予莊男等人朋分。
偽製勞務合約掩飾金流 外幣回扣匯海外帳戶
為掩飾收受張姓廠商回扣的不法犯行,莊姓被告更與其選任辯護人黃姓律師、張姓廠商共同基於洗錢犯意聯絡,偽製不實的勞務工作承攬契約書,藉此隱匿犯罪所得來源。
不僅如此,莊男、王男與謝男等3人,再度以協助訂立較嚴格審查規範方式,護航同一廠商取得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案場及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案場標案。廠商或其代理人連姓被告將回扣隱藏於太陽能模組採購報價中,得標後陸續給付美金27萬0,831元、9萬0,321元及98萬5,370元(折合新臺幣逾4,000萬元)回扣予王男等人,並透過匯往海外帳戶等方式掩飾隱匿金流。
台泥內部稽核主動提告 檢調發動搜捕偵結
本案源於台泥綠能公司於內部稽核與配合司法調查期間,發現部分員工疑涉與廠商有不當金錢往來、損及公司利益。台泥綠能隨即對涉案人員進行停職調查與免職,並於2025年11月主動向檢調單位提告。
南檢黑金專組檢察官王宇承於今年6月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發動大規模搜索台泥綠能等12處地點,並傳喚拘提王男、莊男、謝男等7人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莊、謝等3人獲准。全案日前偵結起訴,目前僅莊姓被告遭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