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蔡東元身為十成環保及十力企業負責人,明知信成工程行負責人洪添福、東泰順實業北區分公司負責人潘東裕及快通工程行負責人童鈞毅等人均未領有法定清除、處理許可,竟長達13年將承攬自各大百貨、飯店的廢油泥清除業務違法外包。
信成負責人洪添福與其子洪昭明、東泰順負責人潘東裕及快通負責人童鈞毅等無照業者抽取油泥後,並未交由合格機構處理,反而將非有害油泥與廢油混合物摻混於水肥或污水中,載往污水處理設施隨意傾倒。此外,快通長期向石材及鑿井業者承揽泥漿,違法載往未領有許可的遠嘉實業土石方資源堆置場傾倒,高達315車次;遠嘉負責人周文彬與其子周宇峯,以及員工周姓、鍾姓、楊姓等人均涉入其中。
劇毒廢液混水肥偷排 運送爆管噴濺新北街頭才揭發
除了違法棄置廢油泥,快通負責人童鈞毅自2020年起,接受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的嘉峻公司負責人簡嘉宏委託,以每車8000元代價,多次抽取含有高濃度鉻、銅等重金屬成分的劇毒電解槽液態廢棄物。童鈞毅指示快通王姓調度員以及江姓、阮姓司機,將劇毒廢液載回後轉入槽車,與水肥混合稀釋,偷偷排入汐止抽水站或污水下水道,藉此規避檢測與流向管制。
直到2023年5月18日,江姓司機駕駛水肥車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時,因管線破裂,強酸廢液當街噴出汙染路面。環保局到場檢測,發現槽體內廢液pH值僅2.13,且總鉻與總銅濃度超標數百倍,屬極具腐蝕性與毒性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全案才曝光。
法院重罰沒收3459萬 童鈞毅判刑2年6月要入獄
士林地院審理,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等情狀,判處十成負責人蔡東元2年徒刑;信成負責人洪添福1年8月、其子洪昭明1年10月(另因虛偽填載申報判4月);東泰順負責人潘東裕應執行1年10月;嘉峻負責人簡嘉宏1年6月;遠嘉負責人周文彬1年2月、其子周宇峯1年1月;其餘快通王姓調度員、江姓與阮姓司機,以及遠嘉楊姓與鍾姓員工等人各判1年到1年4月不等徒刑。
上述被告除周宇峯未獲緩刑外,均獲緩刑5年,但須向公庫支付10萬至30萬元罰金並接受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至於主謀快通負責人童鈞毅,因先前已3度因違反廢清理法獲緩起訴,如今再度涉犯多起違法清運及棄置毒廢液犯行,法官認為不宜緩刑,數罪併罰重判2年6月,必須入獄服刑。
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法院依法追徵,包括十成環保150萬6640元、十力企業194萬9335元、潘東裕584萬2695元、洪添福與洪昭明共同2057萬7044元、童鈞毅338萬3950元、遠嘉公司126萬3500元,合計共沒收3459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