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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郭再欽涉爐碴案「不愛鄉土」 民進黨廉政會決議除名、5年禁入黨
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前中執委郭再欽涉及爐碴案,今天討論後確定予以除名處分,5年內不得重新入黨。攝影李文馨

批郭再欽涉爐碴案「不愛鄉土」 民進黨廉政會決議除名、5年禁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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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45:00最後更新 2026/09/23 21:19:16

記者:

李文馨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碴案,台南地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民進黨廉政會今(23日)晚間召開會議決議,郭再欽雖已主動退黨,但已嚴重損害黨的形象,「他沒有愛鄉土,所以一定要重罰」,並於會中拍板除名處分,依規定5年內不得再入黨。
郭再欽涉及台南學甲爐碴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年6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另郭再欽被控涉入2022年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最高法院今年8月判決無罪確定。
邱駿彥今天晚間受訪表示,郭再欽因知道自己可能遭到處分,因此先行退黨,導致廉政會在討論處分方式時,面臨他已非黨員、無法採取停權處分的問題。
邱駿彥表示,郭再欽遭法院判決的案件涉及《廢棄物清理法》,原本並非廉政條例所列的處分事由;不過,經廉政會討論後,認為其行為已涉及損害黨的形象,因此可依《廉政條例》第2條第4款相關規定處理。
邱駿彥指出,郭再欽涉及的行為破壞土地,尤其涉及農地,與民進黨清廉、勤政、愛鄉土的規定不符,「他沒有愛鄉土,所以一定要重罰」,因此廉政會決議予以除名,5年內不得入黨。
針對立委林宜瑾涉貪案,邱駿彥表示,由於林除原有案件外,後續檢察官又追加起訴,因此廉政會將等相關案件全部確定後,再進一步處理。
有關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案,邱駿彥說,今天會中主要是進行法律層面的討論,並未做出任何結論,焦點在於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適用,並未做成實質結論。
邱駿彥也提到,監察院先前雖已針對徐佳青案做出處分,廉政會先前曾向監察院調取資料時,監院表示公文送出須經監察委員簽字同意,但因監委懸缺無法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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