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光罩頂!監視器遭斷線、大兒子暗中通報
判決指出,林男與吳姓妻子結婚十餘年,長子在2023年加入棒球校隊,當時擔任教練的彭姓男子明知女方有家庭,卻私下暗通款曲。2024年5月,林男下班驚見彭男在自家門口與妻子依依不捨道別,追問才知妻子瞞著他邀教練到家吃飯。同年8月,林男帶孩子外地比賽,欲遠端查看家中監視器卻遭斷線,返家發現兩座監視器插頭都被拔掉。
大兒子隨後也悄悄向爸爸透露「媽媽常跟彭教練傳簡訊、照片。」林男更幾度直擊妻子送完小孩,又折返練習場與彭男單獨共處。林男當面質問彭男,校方通報校安事件後將彭男解聘。
球館深夜對質!10天5度黏踢踢遭電眼活逮
不料,彭男不但不知收斂,反而與林妻合夥經營棒壘球館。2025年1月4日深夜,林男當街直擊兩人在西門圓環吃宵夜,並在球館對面裝監視器。短短十天內,林妻高達五次深夜或凌晨出入彭男的球館,兩人在大門外擁抱、親吻、撫摸頭頸,互動如熱戀情侶。
彭男法庭瞎扯 「我猝不及防才回吻」
彭男在法庭上卻大言不慚,透過律師主張「台灣法律無配偶權」,痛批林男「裝監視器偷拍,畫面無證據能力」。彭男更宣稱,女方深夜出入只是「當會計算帳」,因為林男控制慾強,女方才向他這個「男閨蜜」訴苦。至於親吻擁抱,則是女方「主動投懷送抱」,他「猝不及防」才回吻以示安慰,純屬男閨蜜間的社交禮儀。
法官不買帳 不合常理的卸責之詞
法官二審判定林男蒐證符合比例原則,監視畫面有證據能力。法官痛批彭男,在深夜及清晨親吻擁抱,根本已超越社會所能容忍的男女社交分際,所謂的「男閨蜜安慰說」完全是不合常理的卸責之詞。審酌林男深受痛苦求診諮商七次,彭男又身為雲林某鄉鎮鎮民代表,判決彭男賠償30萬元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