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好友變惡夢 7少女、女童遭誘拍私密影像
判決指出,廖男先後透過熱門手機遊戲結識多名未成年女玩家,明知對方年紀尚幼,仍利用遊戲互動建立信任,再以贈送遊戲幣、聊天交往等方式,引導對方拍攝性影像。
其中部分被害女童未滿12歲,廖男甚至要求開啟視訊、指示做出特定動作,再以手機截取影像,並將相關檔案儲存在自己的雲端硬碟中。
假冒14歲少年談戀愛 一步步取得少女信任
法院調查,廖男還曾透過社群軟體假冒14歲少年身分,與未成年少女互動並營造交往關係,使對方降低戒心後傳送私密影像。
另有少女起初拒絕拍攝,但廖男仍持續要求,甚至以「不拍就不理你」等方式施壓,最後取得不雅影像。
緩刑期間又犯案 法院重判5年6月
法官認為,廖男身為成年人,明知兒少心智、自我保護能力尚未成熟,卻利用網路遊戲接觸被害人,妨害多名兒少身心發展,犯罪情節嚴重。
判決也指出,廖男過去已因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遭判刑,仍在緩刑期間再犯,本案受害人達7人,反覆實施相類犯罪,難認偶發。
不過考量廖男坦承犯行,部分案件已與被害方達成調解,法院最後依各罪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並沒收扣案手機及存有性影像的雲端帳號資料,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