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貸款廣告寄提款卡 帳戶遭詐團利用
判決指出, 2024年11月間,吳女因資金需求,看到社群網路貸款廣告後加入聯繫,對方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碼。吳女過程中曾多次詢問,「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但最後仍透過超商寄件方式交付帳戶。
詐團取得帳戶後,以假投資方式向民眾行騙,造成3人分別匯入3萬元、4萬2000元及11萬元,帳戶內款項旋遭提領,形成洗錢金流。
法院認有不確定故意 吳敬田:接受批評指教
被告父親、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女兒是因朋友介紹及看到社群網路廣告,「誤信這個廣告,加入社群去貸款,然後把他的提款卡寄出去」,後續才發現遭詐騙集團利用。
吳敬田說,「法院詳實查證,他是被依洗錢防制法的幫助犯來判刑,並不是詐騙集團的成員,所以他要為自己的案例來負責。」吳敬田也坦言,自己身為警察,長期宣導反詐,卻發生在家庭中,「個人也非常慚愧,沒有注意到這方面家庭上的一些問題」,願意接受外界批評與指教。
女兒自責身心受創 吳敬田:家人將關心協助
對於女兒心情,吳敬田透露,女兒得知案件後「非常自責」,因為「自己的父母是警察,結果自己還被騙」,也一再強調自己不是詐騙集團成員,而是被害人。
吳敬田說,這類案件其實非常多,女兒目前也接受法院判決,家人會協助她調整身心狀況。他強調,自己擔任警察局長後,會更加投入打擊詐騙工作,「後續還會持續努力」,也提醒民眾不要輕信網路貸款、社群廣告,以免成為詐團利用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