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男自幼與祖父母同住,國中畢業後便開始在洗車場工作,沒有繼續升學,後來因為工作需要,家人購買1部機車登記在姨媽名下,供其通勤使用,但因年少輕狂,多次交通違規挨罰,後又因與友人聚餐喝酒,在騎車返家途中遭到攔查而拒絕酒測,但因過去收入不豐,導致無力繳納罰鍰,才會遭移送強制執行。
陳男從2017年至2023年5月間,6年當中無照駕駛遭罰累計37次,加上未戴安全帽15次、拒測、闖紅燈、轉彎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及未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各5次、騎車使用手機、未在規定車道上行駛等多項違規,合計裁罰66筆,罰鍰合計55萬元,另有滯納健保費1萬元,後續陸續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陳男接獲傳繳通知後,日前前往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案情,並表示最近找到新工作,收入較過去優渥,但因需要騎車送件,擔心又因無照遭到取締,只能請同事搭載,相當不便,為了能順利考照,希望能夠辦理分期,每期繳納1萬5000元,新北分署見其深具悔意,並考量其經濟狀況及工作需要,輔導其辦理分期繳納並考領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