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夢麟酒駕撞路燈!認錯喊「做了就配合」 酒測0.73判決結果出爐
王夢麟晚上在朋友家飲酒,隔天開車上路發生事故。資料照片

王夢麟酒駕撞路燈!認錯喊「做了就配合」 酒測0.73判決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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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0:07:00最後更新 2026/07/22 11:53:09

記者:

李依璇

71歲資深民歌歌手王夢麟去年底酒後駕車,不僅撞倒環保局清潔人員的手推車,隨後還失控撞上路燈桿。警方獲報到場實施酒測,發現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3毫克,隨即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士林地方法院審結,認定王男觸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日前以簡易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1000元折算1日。
20260101王夢麟酒駕。翻攝畫面、臉書
王夢麟酒駕。翻攝畫面、臉書
王夢麟去年12月28日晚間在朋友家飲用威士忌,隔日清晨6點35分駕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時發生事故。車輛右前車頭先撞擊現場清潔隊員的手推車,接著再猛力撞上路燈桿。所幸王夢麟本人未受傷,清潔隊員也無大礙,僅手推車與路燈桿等公物受損。警方到場後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73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複訊露2萬交保。
事發後,王夢麟坦言當時因壓力較大,前一晚與朋友聚會飲酒,以為隔天酒意已退,加上睡眠不足,清晨才開車出門買早餐,沒想到竟發生意外。他強調自己並未撞到人,事發後也立刻報警處理,面對違法事實直言:「做了就做了,移送法辦就配合。」
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簡易庭考量犯罪情節與犯後態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判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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